企业社保补贴
业务指南

①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企业招用外市贫困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外市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②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政策依据

《泰兴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社〔2020〕35号)

《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人社发〔2022〕30号)

办理流程

表格下载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告知书》

《泰兴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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