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房租补贴申请
业务指南

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初次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可享受租金补贴。已从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补贴(减免)和各类创业主体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政策依据

《泰兴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社〔2020〕35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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