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培训补贴
业务指南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五类人员”,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注: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政策依据

《泰兴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泰财社〔2020〕35号)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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